關于轉發《山東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關于舉辦2021年度煤礦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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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各單位 按照魯煤監安培發(2021)15號文件要求,山東煤礦安全培訓中心自6月起舉辦2021年度煤礦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通知附后),請各公司、各單位根據各自工作實際需要,按照文件精神組織參加,報名回執表報集團培訓科備案。 附件:《山東煤礦安全培訓中心關于舉辦2021年度煤礦注冊安全工程師繼續教育培訓班的通知》。
集團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 2021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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