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11月19日鄒城市召開的“全市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動員會議”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國和山東省、濟寧市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教訓,根據“鄒政辦字〔2015〕57號”、“ 濟政辦字〔2015〕112號”、“濟煤字〔2015〕57號”文件精神,扎扎實實開展好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發展理念;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事故教訓,強化紅線意識,堅持依法治安,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迅速在全集團所有行業、所有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深入開展專項行動,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檔,徹底整治所有安全隱患,全面提升安全生產保障水平,為“兩節”(元旦、春節)、“兩會”(人大、政協)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組織保障 為確保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集團成立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全集團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組織領導。 組 長:劉玉奉 、杜顯雨 副組長:朱玉忠、馬福祥、趙德光、郭旭東、王志偉 戰軍祥、孟慶祥、查衛東、劉計芹、王憲忠 成 員:集團各部室負責人及各職能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生產監察部,負責協調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的具體工作。各公司都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兼顧,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依法依規組織生產。 三、排查范圍 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的范圍是集團所屬各企業、各行業(領域)、各生產經營單位等。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煤礦、非煤企業、交通運輸、涉氨涉爆、消防安全、供電安全、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的檢查。 四、檢查時間 從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4月底結束,集團所屬各企業、各單位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集團將督促、指導各單位、各行業(領域)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適時配合上級業務部門組織開展綜合督促檢查。 五、檢查形式及檢查重點 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采取企業自查、專項檢查和綜合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以企業自查為主。 (一)企業自查自糾 各企業即日起在組織開展全面安全檢查基礎上,重點檢查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落實情況,安全要求、崗位責任是否覆蓋到位等情況,以及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的隱患;突出抓好“冬季四防”和冬季安全生產工作。 (二)專項檢查 由企業相關職能部門分類別、分專業的組織開展本企業(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三)綜合督查 由集團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牽頭,集團相關職能部門和安全隱患排查專家參加,對各單位、各行業進行督促檢查。除“冬季四防”工作外,重點督查內容: 1、煤礦:煤礦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情況、現場頂板管理、火藥放炮、一通三防、防治水、機電提升運輸、火災、煤塵、瓦斯等隱患整改情況。重點有采掘布局、人員“三超”、火工品使用管理;井下機電設備檢修、使用、管理情況;礦井通風、循環系統,防塵、防火、瓦斯防治措施;水文地質條件探查情況;沖擊地壓防治;現場操作及隱患治理情況等。 2、非煤行業:各單位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情況、車輛運輸、消防安全、供電安全、高溫高壓管道及設備、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等行業(領域)隱患整改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成立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大排查牽頭組織人,并將小組名單和檢查方案于12月10日前上報集團安全生產監察部。由牽頭人定期向集團匯報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 (二)深入扎實,確保實效。各單位要精心組織,深入扎實開展好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專項行動期間,各單位每月至少要組織開展2次以上的安全大檢查(不包括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于次月5日前上報集團安全生產監察部。 (三)嚴格管理,強化考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對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和不及時上報檢查方案、檢查結果、出現安全問題的單位和個人集團將從嚴處理。
集團簡介 新聞中心 黨群工作 業務版塊 安全專欄 供應版塊 人力資源 信息公開
礦業版塊
生物科技版塊
能源版塊
現代綜合服務
集團微信
集團手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