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各部室: 現將濟政發[2015]18號文件《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運用財政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全市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領會,吃透文件精神,結合各自分管工作,充分利用政府財政政策措施,積極做好對上爭取工作。尤其是財務部、企業運營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等各部門和煤礦、圣琪、恒翔、熱電、電商產業園等公司,要對照文件25條意見,認真查找符合文件要求相關工作,積極爭取政府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減少各項費稅上繳。對在爭取政府扶持資金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集團按照爭取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集團綜合辦公室 2015年7月20日
濟寧市人民政府 關于運用財政政策措施加快推進全市經濟 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實施意見 濟政發〔2015〕18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運用財政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全省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意見》(魯政發〔2015〕14號)等文件規定,積極應對當前經濟下行壓力,更好地發揮財政政策引導激勵作用,有效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在新常態下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創新支持發展方式,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1.發揮基金吸附引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用足用好10億元政府引導基金,加快參股子基金市場化、規范化運作,支持信息、節能環保、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文化旅游等重點產業優先發展,扶持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加強與國家、省股權引導基金對接,增強基金吸附能力,最大限度放大政府引導基金乘數效應,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市直相關部門要做好投資備選項目推介、產業政策支持與信息服務、投資績效管理與評價工作,提高投資效率。各縣(市、區)要進一步轉變財政支持經濟發展方式,通過整合結余結轉資金、壓減涉企專項資金等途徑,統籌財政資金多方式開展基金投資運作,聚集創新創業和產業發展合力,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統籌重點工業園區發展。把園區板塊作為穩增長的重點,打破行政區劃界限,科學規劃全市產業布局,市級設立園區建設專項資金,加大對工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鼓勵縣(市、區)積極探索與境外、省外大企業大集團共建園區,實現資源互補、產業集聚。支持企業采取眾籌方式建設公共實驗室、公共檢測中心,按照實際投資比例,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增強產業承載能力,推動重點工業園區統籌協調發展。認真落實《濟寧市城區工業企業退城進園辦法》各項扶持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有利于企業科學發展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重點工業企業“退城進園”工作。(責任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中小企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 3.培育壯大優勢主導產業。市級設立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資金,采取以獎代補、財政貼息等方式,加快裝備制造、紡織服裝、化工、食品、醫藥、輪胎等優勢主導產業發展。對年銷售收入100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實行一企一策,在土地、資金、技術、人才、規劃設計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對中小企業設備總投資額2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市財政按年度實際完成設備投資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年度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0萬元。(責任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4.推進信息產業加快發展。設立信息產業發展基金5億元,重點支持軟件開發測試、智能終端、專用電子裝備、核心電子器材、大數據存儲處理、電子商務等信息產業發展,加快省信息技術產業基地建設,打造全省乃至全國IT產業新“硅谷”?;I集專項資金1000萬元,支持重點信息產業園區建設。對2015—2018年新入駐園區的信息產業研發或生產基地,給予設備購置投資額1%—3%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堅持工業化和信息化雙輪驅動,支持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融合發展,加快“智慧城市時空云平臺”建設。每年選擇20個兩化融合示范項目,給予財政貼息或費用補助支持。對傳統制造業兩化融合、信息技術制造、電子商務前十強企業,由高向低依次給予100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5.支持發展綠色低碳經濟。市級設立節能環保專項資金5000萬元,重點支持中小型燃煤機組節能減排,鼓勵支持規模相對較大,且有治理積極性的前5臺機組率先開展超低排放試點;扶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加快推進秸稈收儲中心建設,有效解決秸稈禁燒問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大氣污染治理、水污染防治、南四湖生態漁業等項目建設,大力實施生態突破戰略。設立生態環保與建設基金2億元,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圍繞森林、濕地、河湖庫、農田、城市、地質環境六大生態系統建設,重點支持濕地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水系現代水網建設、綠色生態屏障建設、污染綜合治理、采煤塌陷地治理及地質環境改善、重要水環境生態安全保障、資源型城市生態轉型發展、農業耕地質量提升、美麗鄉村建設、城市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提升十大示范工程建設,全力打造全國生態保護與建設示范區。啟動實施“工業綠動力”計劃,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技術研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支持力度,重點扶持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開發利用項目建設。對企業安裝使用新能源集熱系統、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重大示范項目,按照項目節能量300元/噸標準煤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額不超過100萬元,獲得國家、省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獎勵。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列入全市年度淘汰落后產能計劃并按期完成的項目,給予10—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6.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按照上年全市GDP的萬分之一設立現代服務業專項資金,支持生產性、生活性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每年篩選20個左右信息服務、研發設計、檢驗檢測、企業孵化、知識產權、服務外包、科技信息、網絡交易、健康養老等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給予財政獎勵補助,每個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用于項目建設和設備購置;支持服務業重點行業、關鍵環節和新興領域發展,每年篩選20個左右商貿流通、現代物流等重點行業項目,按照項目建設和設備購置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財政貼息補助;支持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對2015—2018年新增服務業規模以上(限額以上)企業,每個給予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服務業人才隊伍建設,每年篩選20個左右服務業創新團隊,每個給予20萬元資金獎勵,每年列支100萬元開展服務業人才培訓工作。設立現代服務業發展基金2億元,吸引社會資本、生產要素加速向服務業集聚,重點支持科技信息服務、互聯網+、現代物流、社會養老、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把服務業打造成我市最具潛力和活力的支柱產業。市級設立旅游業發展及城市形象宣傳專項資金4000萬元,科學配置開發各類文化旅游資源,加快文化創意、教育培訓、旅游產業發展,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設立文化旅游產業基金10億元,以打造曲阜文化建設示范區為龍頭,圍繞全市旅游資源開發、文化旅游項目建設、旅游基礎設施和公共平臺建設、旅游企業扶持和培育,精心打造“山水圣人”、“朝圣、禮佛、尚武”等主打精品旅游線路,推動建立儒學文化旅游、運河旅游、水滸旅游、微山湖旅游等區域合作聯盟,打響“文化濟寧”旅游品牌。(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7.大力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和現代農業發展。市財政籌集資金2.3億元,支持落實“農業人口平均每人每月1元”的城鄉環衛一體化投入標準,兌現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考核獎勵,加快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對農村改水改廁、坑塘整治、街巷治理、文化廣場、文化大院等符合一事一議獎補政策的,按不低于籌資籌勞總額50%的比例給予獎補,中央省級資金與市縣資金的比例為1:1.5。設立現代農業發展基金2億元,圍繞現代農業優勢特色產業,聚焦高科技農業、農產品精深加工、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業務鏈,以及農村電商等新型商業模式在農業領域的應用,重點支持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宗農產品集散地、家庭農場及農業生產性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興辦的各類創業和創新項目,促進全市農業轉型升級,提高市場核心競爭力。(責任部門:市農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廣新局、市財政局) 8.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市級設立科技專項資金8000萬元,重點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對晉升為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和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一企一技術”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科技型小微企業注冊成為“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用戶會員,并使用入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發生的費用,市財政以“創新券”形式給予20%的補助。(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9.實施品牌帶動和標準化戰略。對獲得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馳名商標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著名商標、名牌產品的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對商務部、省商務廳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和“山東老字號”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30萬元和10萬元獎勵。支持重點企業制訂或參與制訂國家和行業標準,以重點企業為主制訂國家標準并被國家標準委員會批準實施的,市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以重點企業為主制訂行業標準并實施的,市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財政局)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10.加大中小微企業扶持力度。市級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實施中小企業“百千萬培訓工程”,辦好“民營經濟大講堂”,推進中小企業素質提升、購買公共服務、產業集群、中小企業技術改造等項目建設。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大對公共服務產品的政府購買力度,提升公共服務平臺服務水平。鼓勵中小微企業與大企業、大集團和優勢企業開展協作配套,加快培植中小企業產業集群。(責任部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11.加大創業創新支持力度。2015年至2018年,每年從失業保險滾存結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1億元,作為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并將使用范圍擴大到支持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自2015年起,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并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創業者,給予一次性1.2萬元創業補貼。對首次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范圍的小微企業,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中小企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財政局) 12.支持創業項目、園區和孵化基地建設。設立天使投資基金1億元,加快區域投資、社會融資和產業市場有效融合,重點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創業項目。2015—2018年,對被認定并授牌的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創業示范園區,給予100—150萬元一次性獎勵,主要用于為入駐企業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場地補貼,以及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管理運行經費。(責任部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13.加大就業和職業培訓支持力度。自2015年起,對安排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各類用人單位,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50%—60%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初次享受崗位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加大職業培訓支持力度,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將初級工培訓補助標準由7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中級工、高級工培訓補助標準分別由800元/人、900元/人統一提高到1200元/人,全面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技能素質。(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14.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援企穩崗政策范圍。將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政策適用范圍,由困難企業擴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自2015年6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繳費率統一降低到1.5%,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責任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三、完善政策措施,提升社會公益服務水平 15.鼓勵社會資本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和投入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供給,在污水處理、農村環衛一體化、環境保護、醫療衛生、公共交通、集中供熱、文化旅游、塌陷地治理、重大水利工程等公共服務領域,鼓勵推廣PPP市場化運作模式,對納入國家和省項目庫推介范圍并獲得補貼的示范項目,市財政給予適當補貼獎勵;對市政府批準的重點PPP項目,市財政給予20—50萬元的規劃、論證等前期費用補貼。2015年,對民辦的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養老等新上項目銀行貸款,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期限為1—3年,在省財政貼息70%的基礎上,市、縣財政各負擔15%,加快形成一批有代表性、有影響力、可復制、可推廣的PPP項目實施范例。(責任部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廣新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體育局、市民政局等相關主管部門) 16.加大水利、公路、鐵路等重大工程建設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投入水利的穩定增長機制,整合使用涉水涉地資金,落實水利建設金融支持政策,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推動水利事業發展。對列入國家和省建設規劃的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在省以上財政補助50%的基礎上,市財政補助10%,縣級配套40%;對列入國家治理規劃的大型河道治理項目,在省以上財政不低于50%的補助基礎上,市財政補助20%,縣級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配套。重點支持魯南快速鐵路客運通道、濱河大道南延、崇文大道修繕、北二環東延、泗河綜合治理、三河六岸開發、湖東大堤、跨湖高速等工程建設,大力支持城市公交優先發展、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等公共交通發展,提升城市承載能力。(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財政局) 17.加快推進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充分利用國開行棚戶區改造專項貸款和配套基礎設施中央資金,加快我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探索貨幣化安置方式,推動棚戶區居民自主購買安置住房或購買政府籌集的存量商品房,著力消化房地產存量,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市級設立專項資金6000萬元,重點支持列入2015年整治計劃的主城區50個老舊住宅小區改造工作。鼓勵縣(市、區)、各大企業加快推進老舊住宅小區改造提升,努力在改善民生中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責任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四、大力實施走出去戰略,加快外向型經濟發展 18.鼓勵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支持企業通過展會等形式開拓國際國內市場,對參加國家部委或省、市政府統一組織的重大境內展示會、展覽會的展位費、展位裝修費等實際支出給予補助;對企業參加境外展覽的攤位費,市財政按照每個攤位最高2萬元給予補助;對在國際市場開展企業管理體系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在國家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照不高于剩余部分50%的比例給予補助。(責任部門:市商務局、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19.支持企業主動融入國家戰略。通過采用PPP模式加強公私合營、股權投資、財政貼息等手段,鼓勵企業主動融入“一帶一路”、中韓和中澳自貿協定等國家發展戰略,加強與有關省市和國家在紡織、裝備制造、能源化工、文化旅游、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開展合作,提高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的能力。對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實際發生的保費,在省級補助的基礎上,市財政按照不高于剩余部分50%的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對當年確定的小微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保費予以全額補助。(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五、強化財政金融支持,著力解決企業融資瓶頸 20.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做大做強。建立融資性擔保業務代償責任分擔機制,從2015年起,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引導縣(市、區)政府共同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資金池,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發生的小微企業貸款業務代償損失,由承貸金融機構與擔保機構按2:8的比例分擔,市縣財政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代償損失予以不高于10%風險補償資金。對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的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市財政根據上年度新發生擔保額,按不高于1.5%的比例給予業務獎勵補助。設立市級融資性擔保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由市縣財政同比例共同出資,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按照不低于總股本10%的比例注資,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拓展創新擔保業務,提高為中小微企業增信融資服務能力。支持財信融資性擔保機構做大做強,力爭三年內總股本增加到10億元,提高其抗風險能力。從2015年起,結合農業“三項補貼”政策改革,調整部分資金支持建立覆蓋全市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健全農業擔保機構,為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風險補償,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有關金融機構) 21.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試點。自2015年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試點,建立“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小額貸款合作模式,對申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小微企業,各級財政按保費總額的30%給予補貼,并對保險公司承保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賠付率超過150%的損失部分給予相應比例的風險補償,在省級補償70%的基礎上,再由市、縣兩級各負擔15%。(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財政局、有關金融機構) 22.支持企業直接融資和掛牌上市。引導企業進行規范化公司制改制,對列入改制計劃,完成規范改制并重新登記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按實際發生的財務顧問、投資銀行、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費用支出,采取以獎代補方式,市財政給予最高30萬元的獎勵。支持企業掛牌上市,對在境內外上市的企業,市財政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對赴新三板、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和30萬元的補助。鼓勵企業開展多渠道直接融資,對通過私募股權、發行債券或集合票據等進行直接融資的企業,由市、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獎勵。(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有關金融機構) 六、發揮政策保障作用,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23.加強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市財政籌集專項資金2500萬元,用于支持專業技術人才引進、海外人才引進“511”計劃、國內人才集聚“百千萬”工程、“魯西科學發展高地人才支持計劃”等人才建設工程實施,支持人才培訓和人才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鼓勵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入國內外知名高校深造,更高層次提升企業經營和管理水平。(責任部門: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24.充分利用政府采購支持企業發展。開展政府采購投標擔保、履約擔保業務,逐步以信用擔保替代現金擔保,減輕企業保證金負擔。搭建以政府采購合同為依托的融資平臺,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擔保試點,著力解決企業融資難問題。完善小微企業優先采購政策,通過預留預算份額、給予價格扣除等措施,增加小微企業政府采購份額,支持小微企業開拓市場。(責任部門:市金融辦、市中小企業局、市財政局) 25.強化政策措施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調結構、穩增長、惠民生、防風險等各項政策措施,及時足額落實配套資金,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發展紅利。優化財政資金配置,盤活存量、用活增量,加快重點工程、重點項目資金撥付進度,力促項目快建設、快達效,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激發社會經濟發展活力。嚴格落實督查問責機制,對落實不力、行動遲緩的嚴肅問責,確保各項政策措施盡快落實到位、發揮作用。(責任部門:市直各主管部門,各縣市區政府,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015年7月14日
集團簡介 新聞中心 黨群工作 業務版塊 安全專欄 供應版塊 人力資源 信息公開
礦業版塊
生物科技版塊
能源版塊
現代綜合服務
集團微信
集團手機網